引用:
作者: 嘉義小董
這一點有個壞處,到時事件擴大時,警方不得不辦時,會去調閱錄影帶,到時一目了然,反過來他還可告你誣告"肇事逃逸"這段,因為~~他會說你們當天說好了,怎隔了那麼多天又來要修理費,這其中的幾天誰知道車子還有沒有其他原因故障損壞;現代人怕事,守衛到時也是說看到車禍,雙方後來沒事就走了~
總之,現在的車禍不能心軟也不能太黑心,該備案的要備案,該請雙方車主白紙黑字簽名劃押的就要寫要做,不要拖,不然真的啞巴吃黃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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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所以我都是當場解決,沒錢...叫人家送來吧,管他多久到(反正警察也會不耐煩的一直催他),還有一點,對方若要叫保險公司賠,而你又不想出險,請堅持不要,因為理虧的那一方保險公司通常會耍白爛........除非你去提告再來慢慢跟你算啥折舊率之類的78話..........(問過N家保險都是這樣做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