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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被一個義大的女大學生低頭騎機車擦撞我左後視境並刮傷兩片左車門,本想要隨便叫她賠就好...結果打電話也不接而且更讓我抓狂的是竟對我嗆聲:我把她惹毛了~叫我去告她啊!她跟BMW經理很熟...我快笑死了!結果我去警局作筆錄後連警員都跟我說:他打電話聯絡那女生也是不接,保險公司聯絡她也不接,雖然只是小擦撞,但社會需要你這種人教訓她(警察打電話也打到很杜爛...)警員連絡到她的父母後她的態度就軟化了...打電話給我要求和解其實她是很害怕!我跟她說:準備上法院吧!她就哭囉...
所以我還是建議看對方態度再做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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