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收集到<<<詐騙大陸人 法院判無罪!警察無奈>>>這個案例
是在2010年發生的
大概的訊息是
嫌犯認為判決太重,上訴台中高分院,這時候法官認為,
警方沒找到大陸被騙民眾,
嫌犯坦承詐騙的自白不能當唯一證據,改判5人無罪定讞
後續卻因為沒有大陸民眾受害者指認,詐欺罪不成立,
警方還得歸還嫌犯20多萬詐騙所得,
台中地檢署已經考慮要再提起非常上訴,不能讓犯罪者消遙法外。
另外想請教以上訊息中的<<台中地檢署要再提起非常上訴>>這部份
要從哪個管道得知非常上訴後的結果
或是說整建事情的後續是如何????
真的有上訴成功 or 草草結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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