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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11-30, 04:21 PM   #129
babyface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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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胖子杰 查看文章
太棒啦! 看來我要先努力把文章數增加到10篇才能傳私訊了!
(我知道灌水是不好的所以我會努力看文章並回有意義的啦, 站長不要砍我~)
樓主大大可以先算我一份嗎, 絕不跑票, 謝謝!

記得一般討論區是不計文章篇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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