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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06-15, 04:04 PM   #23
WSL
註冊車友
 
註冊日期: 201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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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型: E38 740iL & T4 2.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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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土豆 查看文章
如果已經敲破我的玻璃~我會把車上的碩鋼的棍子拿起來跟他拼了~看誰的棍子比較勇~哈哈哈
刑法23條規定正當防衛之要件,必對於現在之不正侵害始能成立。
同條但書防衛過當之規定,係指防衛行為超越其防衛所必要之程度而言。

記住一定不要「超越其防衛所必要之程度」,簡言之就是比例原則。

因此有人能夠被人一直打,在不侵害你的生命前,你是不能給對方痛快的,惟對方若是拿刀拿棍的話,你的防衛是可以主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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