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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兩位的專業回覆
做筆錄是昨天晚上發生的
我們剛到警局要做第一次的筆錄
只有一位員警(也就是承辦員警)
後來要補第二次的錄影時
承辦員警又叫另一位員警在他旁邊
我看在做第二次錄影時
他們兩位在口中好像有說什麼話語
類似一位是主要承辦ooo,另一位是協辦或是監督xxx之類的
也就是做筆錄都要兩位員警在場才是合規定的嗎?????
或許第一次做筆錄後,那位承辦員警心虛了
想拉其他員警一起陪他做比較完整的筆錄
如果做兩次的筆錄是有問題(違法或瑕疵)的
我們的權力該如何伸張呢
事情是昨天晚上才發生的,他們警局內
應該都有錄影,這幾天都可以調他們的室內錄影帶還原真相
請問這樣做可以嗎
謝謝大家的答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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