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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壓到路邊騎士的腳
經過叙述:
昨天晚上7點30分行經板橋文化路及漢生西路交叉路口,預備右轉漢生西路,停紅綠燈時(左右邊一堆機車也在等),綠燈亮起後放煞車慢速起步後,發現右前方騎士(女、43歲)大叫並叫我後退,當下立即停車並下車查看狀況,原來是我的右前輪壓到他的腳了,後來對方的舅舅(年紀看似相仿)也停下車看,當下想說是我沒注意壓到人,所以想撥電話找警察進行處裡以保護雙方,但對方舅舅確很冷靜說這沒什麼大事不用叫警察,但後來我堅持如不叫警察我要送那位女士去醫院檢查或包紮,(怕他後來咬我肇事逃逸),於是我開車送她到對面的中英醫院檢查但他的舅舅卻堅持要在路邊顧車不隨車到醫院探視,路上女士說他兒子於3個月前與因故死亡....OOXX.一直哭.當下我也沒多理他,完成相關檢查後醫生說沒大礙,於是開藥後離開醫院,送傷者回到事發現場後發現舅舅不在現場顧車,反而跑到漢生西路上不知道去幹麻5分鐘後才出現。之後就跟我說後續要看醫生...開口要1000元,我於是回他說OK..但是我堅持要到警局作記錄..,沒想到那位舅舅開始發飆說.年輕人上道點.他認識的警察不比我少...到時候去警局要的就不會是1000元了...,當下只有我一個人..也不想再把事情弄大於事給了1000了事,之後自己跑去民權及海山分局想問問是否須備案,結果員警皆說對方未到現場無法備案。於是就回家了。
回家後想了想這件是我處裡的方式是否正確,也想到了許多奇怪的地方,
1.為什麼我壓到那位舅舅的姪女為什麼他都不緊張,連醫院也不跟我去。
2.我幫他掛號時發現女生已43歲那舅舅也太年輕了吧,(也許真的年紀相差不多)
3.我要請警察處裡但為什麼他們堅持不要。真怪….一般人不都會找請警察處裡更何況是我壓到人。
4.我去民權分局的路上時卻發現這兩人跟在我車後,於是我繞路到北門街再大迴轉去民權分局。
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事也不知道這樣處裡對不對,於是PO文和大家討論。
以下是我的想法:
1.如果真的是壓到人,我對傷者身感抱歉,也願意協助處理。
2.停在欲行進車輛邊時請注意自己的腳是否在其他車輛的輪下或貨物下。(以維護自身安全,醫藥費事小,但受傷了才麻煩)
3.如果是像同事說我遇到詐騙集團..那請各位族友,行經此路段時請小心,尤其今天晚上北區附近有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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