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liming
學著放下吧
打官司對被告跟原告都是一種折磨
|
立明哥,說的不錯..但有時遇到了..不走不行..被抺黑.真的幹到最高點.
李仔三位官司還没結束..這是真相的問題...而不是以告人為前提的提告..
妨礙名譽被告的10幾名被告..若真的被起訴.且有意願和解.釐清誤會後..我還是會同意和解.
jason 我們談好.你捐一萬元.和cct公開道歉.我同意和解..但道歉你没做.
.我可聲明再議主張和解無效的.但就算了...希望你以後.謹言慎行..
李仔欠我很大的一個道歉..三仔也很清楚.我當初有提到代步車.或十萬元.且是不爽恐嚇和罵我的態度才開這條件的..並非我死要錢不給談...
申訴單上的個人資料就是我給的...供李仔申訴用的...
有很多事只有我跟李仔二人清楚.外人不清楚也不相干..
整件事一個好態度就可解決的問題..李仔卻用錯方法.
讓我身敗名列.也跑出十多名被告..
李仔抺黑我.讓我被公幹..這部份我會由司法來證明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