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引用由foxytalk在 2005/04/27 09:45am 發表的內容:
小弟於農曆年後不幸於省道上與人發生碰撞........還蠻慘的!(所以我才會在找輛哺哺)容小弟概述當時情況:
事情大概是發生在晚間十一點多,車速約60吧,行經一路口(我閃黃他閃紅)我想這麼晚這種鄉下地方應該 ...
|
第一點!我不知道這種情形下!車輛是否可以辦註銷!...因為事故為處理完!你可以去問問保險公司跟監理站吧!
第二點!那個警察太離譜了啦!酒測是要兩方同時進行的啦!而你錯失了這個機會...這件案子...難處理了!...你可以請教懂法律的人看看阿!
還有有個地方我有疑惑...你說閃黃閃紅是紅綠燈還示警示燈阿?!紅綠燈的話閃紅跟閃黃是不會同時進行的!
其實撞了一次車後!就會了解到!車禍是無法預期的!只能說盡量去避免吧!...
我很慶幸我當時完全無傷!現在還活著!這種感覺...真好! :em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