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引用由frank100在 2006/05/15 07:12pm 發表的內容:
我上次跑一淌稅局之知這些而已。
如你只有一個人,有二種方式可選。
一種是個人44000,44000是什麼我忘了?除非你有保險加捐與金額超出44000,就可以用另一種,如你保險一年有50000,就適合第二種。,所以樓上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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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0元是指單身的標準扣除額,夫妻是88000元
如果你可以列舉扣除的金額大於標準扣除額,當然採列舉扣除額申報
列舉扣除申報有下列這些項目
1.捐贈(有合法登記的財團法人所開的收據較無問題,一般小廟宇也可以,但不要申報太多,國稅局會把你剔除)
2.人身保險費(除了你自己保的人身壽險或傷害險,你所繳的健保及勞保費也可以,但最多只能扣除24000元)
3.醫藥及生育費(一般診所的掛號費也可以,只要是合法醫療院所開的收據都可以,且這部份沒有上限)
4.災害損失(需要有鄉鎮市公所開證明)
5.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如有房屋租金支出則只能擇一申報)
6.房屋租金支出(如有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則只能擇一申報)
其它的列舉扣除項目一般人比較少會用到,暫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