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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請問各位大大,關於車禍賠償的問題
小弟於上月(8月)17於北市復興南路與一輛GS300發生小碰撞.
事故狀況描述:
當時小弟行駛於復興南路,
由南向北方向行駛,
該路段共有三線道,
小弟行駛於最內線(左一)車道,
前方有一輛GS300打著右轉方向燈向右變換車道,
但該車行駛到左二車道時,車身仍有一小部分跨越在左一車道,
此時,左二車道有機車騎士摔倒,各車紛紛緊急剎車,
然後,我的右前保,撞上了GS300的左後保.
現場處理描述:
由於當事車速很慢,約只有10~20km/h,
且雙方車輛的損傷並不嚴重,
當下,我自認我的責任較大,所以願意協助對方將車損部份 回復原狀,並詢問對方是否要報警處理,
對方看了車損部分並不嚴重,只留了我的資料後就各自離開.
後序處理描述:
因對方有保險,但需有報案記錄方能申請理賠,
於是雙方在10天後,才到大安分局交通隊作筆錄,
當時員警在製作筆錄時,並非將雙方隔離詢問,只在同一辦公桌,依序詢問而已,
因為員警有說,已無第一現場圖,所以也不能鑑定責任了,
他只是做個記錄,讓對方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而已,
所以我也不以為意,
詢問完後,員警有補照對方車損狀況,
並與我相約原事故現場製作現場圖,
後來,我到事故現場等侯約半小時,仍不見員警到場,
我才發現,事故現場在復興南路二段415號附近(是單號,南往北向),但員警的登記聯單上,卻記錄復興南路二段318號(是雙號,北往南向),
或許是因為地點的認知有些誤差,所以,我等了半小時,仍不見處理員警到來,就走了.
後續發展:
我曾經對方聯絡多次,表明對方可以到小呂那做局部鈑烤的處理,
費用我出(心想,一個小裂痕,應該頂多2000就能搞定),
但對方表明他要回原廠處理,且保險公司會理賠.
現在問題來了,
對方到原廠修理了將近3萬元,保險公司要向我要這筆修理費.
想請問:
1.沒圖沒真相,由於已無第一現場的現場圖,這樣交通隊也能鑑定事故責任嗎?
2.員警詢問筆錄的程序,與我以往認知的有所不同,我能以此要求重新製做筆錄嗎?雖說我已在筆錄上簽名了.
3.員警補製作的現場圖,與事發地點有所出入,且我未在現場圖上簽名,這樣,我能以此要求重新鑑定嗎? (當然不是自費重新鑑定那種).
4.如果自費重新鑑定,會重新詢問筆錄或重新繪製現場圖嗎?如果只是拿著原有的資料,想必重新鑑定結果也不會有什麼改變.
5.當我覺得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遠超過我所認知的金額,又該如何處理呢?且我也承諾對方,要將車損部分回復原狀.
內容冗長,感謝各位能耐心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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