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注意了!
三百俱樂部 國道員警有耳聞
記者陳燕模、顏明達�台北縣報導
高速公路飆車族成立「三百俱樂部」,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隊人員表示確有耳聞。員警說,以紅外線雷射測速器測到飆車的時速頂多兩百廿、卅公里,時速三百公里之說可能嫌誇張;不過,兩百多公里的時速仍然是致命的速度。
高速公路較常出現飆車族的路段,是北二高樹林至關西路段,中二高、南二高也偶有飆車族狂飆。國道公路警察說,飆車族多半選在深夜十一、二時至天亮前,高速公路車少,也是公路警察巡邏密度較低的時段。
國道公路警察以雷達測速照相器取締車輛超速,夜晚受照明不足限制,即使配合閃光燈,飆車族以時速一百四、五十甚至兩百公里狂飆,雷達測速照片往往難以辨識車牌。
員警說,至少要有兩輛車同時「競速」,才能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偵辦。警方現場取締通常只能攔停一輛,另一輛車幾乎都趁隙加速逃逸,只能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
警方在收費站、交流道出口「守株待兔」也是辦法,只不過,早先飆車的車輛車速已降到速限下,警方只能設法從改裝排氣管等,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
負責北二高樹林關西路段安全的國道公路警察局六隊表示,近兩年來該隊與監理單位合作,大規模取締改裝引擎車輛,對飆車自源頭起有相當的嚇阻作用,不過近幾個月飆車明顯死灰復燃,國道六隊會強力取締高速公路上的飆車競速行為。
六隊副隊長邱忠源指出六隊所轄新店至香山路段,兩年前的上一波飆車潮發生時,多是幾輛到十多輛一群競飆,當時國道六隊每星期都會大規模取締,也請監理單位在收費暫獲服務區設攔檢點,對變更引擎車輛予以告發,並限令遭取締車輛定期複檢車輛,對最近的一波飆車,國道六隊會以相同措施強力取締。
國道六隊刑事組長曾錦隆說,今年五月,一名男子在北二高關西服務區大玩「甩尾」特技,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隊警員錄影蒐證,將他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2003/07/1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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