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我有遇過,我簡述一下我的處理方式。1.去戶政事務所證明目前屋主是你,然後可以就可以強制把對方的戶籍驅離(好像會公告一段時間)。這中間警察會來你家確認一下。2.同一區郵局送信的郵差大概都是相同的那幾位,有遇到就跟對方講一下,或是貼張紙條告知一下,幾次之後郵差就知道了。3.如果是銀行委託的收款公司,基本上他們若親自來你這邊,你只要拿出購屋證明給他看,應該就不太敢再來煩你了。如果對方真的還敢再來煩你,直接打電話到警局請警察來跟對方講一下就好了。不過第三點有前提,是對方不是地下錢莊唷。地下錢莊是無法跟他們說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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