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引用由KatanaLin在 2009/03/28 03:22am 發表的內容:
Andy
既然機密外洩,如果是很重要的商業機密,何不找調查局幫忙。
你要的東西畢竟使用起來也不合法,到時要當成刑事訴訟或民事賠償的證物,恐怕也站不住腳,反而是自己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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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我也不願意做這種行為 ~~ 目前是沒有使用也沒有調查 , 直接請他們走人了 ~~
但據了解 , 很多公司都有裝類似軟體 , 可以查出員工msn , e-mail , 開啟那些檔案 , 上過那些網站....等等
難道這不違法嗎?? [br][br]
-=-=-=-=- 以下內容由 andy3008 在 2009年03月28日 04:18pm 時新增 -=-=-=-=-
沒有要筆戰 , 只是告訴大家 , 若要人不知 , 除非己莫為 ~~ 夜路走多了 , 遲早碰到鬼 ~~
科技帶來方便 , 但是也帶來困擾 ~~ 一體兩面 ~~[br][br]
-=-=-=-=- 以下內容由 andy3008 在 2009年03月28日 04:21pm 時新增 -=-=-=-=-
不要以為網路上是可以讓人追查不到的 , 只是願不願意查而已 , 用假名假身份都是沒有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