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
我的小黑總算等到賠償問題了~~
對方與保險公司共要陪我22萬!
我的愛車歸我賣!
可是現在問題來了!
保險公司要求我先去把愛車報廢~
然後再去與他們簽和解書~
並把錢給我!
而且是開到12月31日的票~
我一直要求對方要等簽完和解書在報廢~
可是保險公司說會怕我沒報廢且票也拿了~
各位車友們給個 意見吧!
我該先去報廢相信他們呢?
還是繼續糾纏下去~
而保險公司是說票已經在他那~
所不會報廢完價錢又變卦!
還有就是我的車若要報廢!
是去監理站申請報廢還是註銷?
保險公司是說申請報廢~
那對我後續要轉賣有影響嗎?
會只能送資源回收而不能轉賣零件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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