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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
			 
			 
			
		
		
		
			
			我的小黑總算等到賠償問題了~~ 
對方與保險公司共要陪我22萬! 
我的愛車歸我賣! 
可是現在問題來了! 
保險公司要求我先去把愛車報廢~ 
然後再去與他們簽和解書~ 
並把錢給我! 
而且是開到12月31日的票~ 
我一直要求對方要等簽完和解書在報廢~ 
可是保險公司說會怕我沒報廢且票也拿了~ 
各位車友們給個 意見吧! 
我該先去報廢相信他們呢? 
還是繼續糾纏下去~ 
而保險公司是說票已經在他那~ 
所不會報廢完價錢又變卦! 
還有就是我的車若要報廢! 
是去監理站申請報廢還是註銷? 
保險公司是說申請報廢~ 
那對我後續要轉賣有影響嗎? 
會只能送資源回收而不能轉賣零件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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