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引用由金毛毛E46M3在 2008/10/06 11:25pm 發表的內容:
照法律來說 拒捕就可以開槍了
但是駕駛並沒有危害警察安全 (襲警)
正常程序應該是射車輪 不是爆頭 = =
但是 曾經也有過射殺襲警駕駛卻被指控用槍不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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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就是這樣誰死了誰最大,如果警匪都掛沒人會說用槍不當,如果警沒死就是用槍不當,台灣會這樣亂民代跟媒體是主要的推手,那件新聞採訪騎車的駕駛有人問他為何要跑嗎??為何車牌要罩住??一副做賊喊抓賊的嘴臉在說警察,我相信警察也不是故意打頭的,說打前座才可以制止逃亡的行為打後作是故意的,反正打到人就不對,難道我們的員警都是奧運金牌嗎??說難聽點有幾個警員的槍法是準的??現在社會這麼亂誰知道他遮車牌是不是剛搶劫完的匪徒!!
整個社會是非不分,警察少開槍疑犯跑了就跑了,竊案搶案頻繁是大家要的生活嗎??再說另一個社會問題,許多中小型的醫院不太愛收一些急救,why??就活是應該沒就活就是醫療疏失,乾脆沒有把握的就叫他轉去大醫院,往往這樣就耽誤到黃金救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