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小弟在部落格買了一批貨,現在覺得質感不夠,完全不能賣,並且有一些有瑕疵,請問各位大大,下面這些條件要如何申退貨
(1) 原定交貨期慢2天到貨
(2) 再購買的部落格,並無法直接接觸到商品,結果或完全不符合。
(3) 對方在部落格中,並未告知商品完全不可退貨。
(4) 對方也強調他有告知沒購買過是否需要零買作為樣品,但對方認知認為說過[要批發還是零售],這句話到底哪裡代表已告知可些先零買看貨。
(5) 對方認為自己是個人經營並不適用
消保法第19條規定。
(6)有發現外包裝對發寫我訂貨編號,內容物卻是其他家編號,也就是他直接換外盒而已。
(7)有一款有亮片,上面根本是一坨亮片。
(8)我訂的貨有缺,對方直接隨便補給我。
這到底是詐欺,消保法,公平法哪一個可以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