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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西螺正輝事件發表聲明
小弟個人認知裡.消費者把車子交給保養廠.就是希望車子能處理好.完好的交回
消費者手上.消費者付該付的錢.自然就都沒有爭議.而李仔我信任他..不然也不會車子一放就三個星期.放到他自個說沒辨法修.我才上去牽車.車子三個星期內跟本沒修到油.因無法破解e46 m3電腦.(車子一樣可以開.差在高速增壓上來時會供油不足).車子內有前二個星期內的雲林各處加油發票嘉義及育嬰房購物發票.用交車名義跑下屏東.叫我帶路去高雄收帳.再把叫我把油加滿.這也是事實...回程我一再交代.開車千萬別超速.五點多從屏東走.七點整.就來電,在斗南超速被抓..,事情發生了.總是要處理.被開單後.過一個星期多.李仔回我.無法修油.我上去牽車時.談.扣牌. 李仔就叫我開條件.我是回.牌扣了.看是代步車.還是以十萬來談..預計五萬談合.或看誠意到那.我只是要一個道歉.(必竟我交代過了.不要超速.李仔也答應我了)..其它都可商量..資深車友受李仔所託來跟我談..我也是強調誠意..我拿不拿那十萬 我無所謂.但李仔從一開始的態度就是很強勢.用又沒載妹.跟那知有警察在那.來跟我大小聲..還私下打電話給車友.明明來過我家.罰單地址也都有.還跟南部車友打聽我的底.及住那.讓車友把話傳給我..我就很不爽這種態度.,跟動作.申訴單子.我有表明要照事實寫.但被拒絕.且連日期都拒絕做更改.並非我不簽..柏佑.當初是你說要做證的.跳出來吧..話是你傳的.我說修改我會簽..但李仔拒絕做修改.單日期.就跟事實不符合.我簽下去就等同我認同這個事實.個人認為會損害我的權益.我車子是放了三個星期.而非二天.且E46 M3是某生工具..法官會信嗎..這件事我超速60 PO文用意是給柏佑看的.柏佑一直跟我爭論這問題.我才會PO上來的.我上面我也有指名給拿文件給我簽的車友看看且我也沒指名..只是單純我車被別人開車超速..駕駛人及我.二方..是車友幫李仔講話把過程PO出來的..白馬再幫李仔發聲的.整個過程我也沒打算在CCT上吵.因為這是我跟李仔二個人的消費糾紛.所以我也在那發言.不在回應..私下解決..連車友要幫我發聲.我也拒絕.避免CCT對立.必竟網上再怎麼吵.也無法改變李仔開我的車超速的事實…這也是李仔要負的責任..整件事最清楚的就是我跟李仔二人.其他人所謂的真相.都是聽來的.用聽來的來當作事實真相來對我炮轟.未免太過草率.及不負責任.認識我的車友都知道我不是看錢重的人.我也不缺那十萬元.不認識我的車友.我也不必去對你們解釋什麼..車友有多挺李仔.跟李仔和我的消費糾紛.是兩碼事..李仔該處理的還是要處理. 最後若賠錢.一毛錢都不會進我口袋.我會請李仔捐出去給需要的社會團體.. 以上發言若有不實.本人願負法律責任…CCT上也不再對此事件發言,. |
我個人覺得雙方仍需先冷靜一下.把事情來龍去脈了解後.再以雙方所能接受的最低條件來處理.這樣事情才能完美解決.切勿憑印象的一面倒.而錯過原有美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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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好好協調一下吧!
將事情圓滿處理才是~~~共同的目標! 別再傷了彼此ㄉ和氣才是真! |
李大師口述時還有<M3-CSL>小陳哥在場..或許第三人來講會更清楚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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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前因後果.柏佑的情況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KMLTFDJb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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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仔..我笑了..哈哈哈...你還真風趣ㄟ...大蟒哥哥..你要小弟說啥呢?...雙方都是我的好朋友..我又有何立場去說啥呢?...或是你來辦一場CCT尾牙和解大團結..這樣應該會比較好唷..快過農曆年囉...希望大家都平安與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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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喔!請站內協商一下!有的話!小弟弟贊助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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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蟒~~ 個人給你按一個大大的"讚"~:D |
除非萬不得已..車子還是不要離身....又上了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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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這樣 何不搓圓仔湯 大家平心靜氣好好談談ㄋ 畢竟妳也是中間人 能圓滿是大家樂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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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受到李A委託代為發言!!並不是如您所說是聽挺李A的車友們轉述我在PO上CCT的!!關於這點請您不要誤導大家!!您也可以拿起電話做一個查證的動作!! 如有需要小弟可以請李A開立委託小弟發言的委託書給您過目!!或是小弟受委託當天在場的人!!若您懷疑小弟所言的真實性!!請撥110小弟願意接受調查!!並且即刻提出小弟未受李A委託發言的證據亦或是證明文件!!或是您如何得知這個訊息的任何管道!! 當然若事實證明小弟有受到李A委託發言!!小弟也將向您提出必要的精神賠償!!並將賠償金額全數捐給CCT做為活動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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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駕您當個中間人.和事佬調解一下啦! 讓此事早日落幕.風波平息啦! 事件發生至今也有數日.也該讓雙方談談.該怎麼解決事情ㄉ方向. 相信此時當事人ㄉ心裡也都樂意才對! 個人淺見.請勿見怪! 謝謝! |
一切能否回歸原點.
請兩造雙方再來協調看看呢? 能將事情處理完善.又不傷和氣才是大家樂見ㄉ結局吧!? |
發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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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淺見啦..就樓上PFG1202兄說的一切回歸事件原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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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頭到尾都沒對這件事做任何評論!!只是單純的幫李A發文!! 告訴大家李A想讓大家知道的事!! 雙方我都見過面!!跟杏仁兄以前也有小聊過!!還帶他去廟東找親戚!! 當然事情能圓滿解決最好!!我在這件事的最大功能只是替李A打字!! 誰叫他只會寫電腦不會打字!!他的NB只用到滑鼠還有+跟-以及EN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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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做証.因為當天是在我家.白馬確實是受李A委託發言..所以他並不是自己聽來的..況且當天還有許多位車友都可以做証...李A只是還原事發當時跟後來的情況..請白馬代為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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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CCT裡,大家是有權來發表我們自己的言論,
但畢竟我們不是當事人,替對方說再多的好話, 或批評對方的不是,也不能改變所發生的事情, 只會讓事情更錯綜複雜,為什麼不站在旁觀者清 的角度來做個討論,而只是一味的以批評的態度 來看待這件事~ 當初我有台撞掉的車,一通電話打給李A,他馬上 來幫我做個評估,看我這台車後續該怎樣來做處理 ,這所顯示出的是李A他的專業.... 記得有次去台南跟車友們烤肉,有吃到一塊好吃的 肉片,經過詢問才知道,是杏仁專程從屏東帶上來 讓我們加菜,在他身上我看到的是南部人的熱情~ 為什麼這兩位怎麼優秀的人,現在卻要在這受到大 家的不是!!大家都是在社會上立足的人,我相信 什麼大風大浪都見過~就讓他們兩位私下做個協調 ,大家再來做個適當的幫助,不是更能讓事情有個 圓滿的結束!? |
阿就請坐下來
心平靜氣 好好談 喬好就好 大家都是文明人 加油!!! |
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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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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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申訴的維修車輛時間會敘述為2天,應該就是想將車輛納入車主的謀生工具,為其理由之一(因為謀生工具放2~3星期在維修就說不過去),將違規責任轉移至駕駛人身上,讓駕駛人接受裁罰,而駕駛人又為保養維修人員(保養技師在公路上為客人試車),為其理由之二
申訴理由當然是要挑,對車主有利的方式來敘述,才有將裁罰移轉到駕駛人的機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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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讓當事者雙方再協調吧! 周遭的友人也要多多協助. 別再離題而言它囉 ! 就事論事吧! 氣氛和諧.才是這個論壇裡的各位大大所期盼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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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個不是重點,你早就知道這件事,搞不懂為甚麼讓2個當事人遍體鱗傷 沒有人比你當中間人更恰當了,再不處理,接下來遍體鱗傷的應該是 . . . CCT 了: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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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這件事情盡快有圓滿結局,不要讓CCT變成第二個TIFC...! |
兩人之間看來是有誤會 需要和事佬來圓融一下 大家心平氣和坐下來好好溝通一下 有甚麼沒注意到的部分而造成錯誤 雙方互相退讓一步 我想應該會和平解決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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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會更成長..應該沒有哪各家族比CCT的活動辦的那嚜多了!!相對團體也很多..但大家都低調和平相處.很好ㄚ!要是用古時候的方式..直接封鎖..大家沒得吵..幾各月過了~大家也都淡忘了...整件事就認知上的不同~導致誤會這麼大.輕者走調解委員會.重者法院見面.這也都可想像的.整件事情只求一個清楚明白.犯錯的理虧.受害的執意.導致這難堪局面.試問每次受害者名單都要有我ㄋ?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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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原可簡單處理,但是經過各式各樣協調,書面,中間人將事情複雜化,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大可不必,重點是將事情快快解決掉,只要雙方能靜下來當面協調,並具有公證性(法律)中間人作保,這樣不是很好ㄇ?不然繼續下去,事情永遠無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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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對事情不是很了解,但我總覺得應該請當事者自行去溝通較好,請朋友或他人代為轉達時,總會有些誤差,畢竟同樣的一句話,在不同的情境及口氣下,給對方的感覺就完全不同,所以......我希望這是件能有個完美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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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就怕協調的人越協調越複雜,每個人都是挑自己喜歡聽的,請雙方先冷靜下來,各退一步才能共贏,願這事能平安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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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扮演協調的角色.立場就不能有偏頗! |
花了1個小時看完這2個主題~覺得事情碰到了就是處理~雙方可以約個時間~地點~並請幾個有空的車友見證~快過年了~今年的事就今年處理好吧~讓大家都快快樂樂的迎接新年~大家覺得這樣好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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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類似事件,個人覺得還是不宜在站上發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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