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引用由tomhung68在 2006/10/23 03:11pm 發表的內容:
大大~你認為小弟說的禮讓後方車速較快的車輛是不好的!
沒有必要為了這樣錯過交流道!所以你是那種死不讓路因為你開在現速上嗎?
我只能說很多行車糾紛都是應為這種心態的人而發生的!
這種禮讓的行為發展出來不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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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讓當然是好事好行為,但我們要禮讓的是合法的行為,而不是禮讓人去做非法的事,必竟我們不是在德國無限制公路上,
聽有去德國的朋友說,在無限公路上只有內車道是無速限,當然在內車道較慢的車見到後方閃燈就要讓開,
我開快車,上高速公路我也輕而易舉上200以上,但我從不奢望別人讓我,因為我知道是我自己違法,要開快就自己想辦法,
有一次我上到230km,結果一台車突然換車道,我一直閃燈加按喇叭,它一點都不理,害我一次跨兩車道超他,並嚇出一身冷汗,還好身旁都沒車,但我也只能在車上罵了一句"案",然後續開,誰叫我開快車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