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引用由老斑鳩在 2006/06/28 06:18pm 發表的內容: 
唉, 交通部應該先檢討標示速限究竟合不合理吧~~~~
			
		 | 
	
	
  :em25: 嗯!!有道理!!! :em25: 投一票!!  :em25: 
	引用:
	
	
		
			
				下面引用由naimalajumbo在 2006/06/28 07:27pm 發表的內容: 
在交通部的標準底下他們都認為是合理的吧.... 
況且~~在一般上下班時間....台灣的高速公路跑不到速限啦....    .... 
半夜的話...就各憑本事囉!!
			
		 | 
	
	
 也對!    應該叫他們換開我們的車再定 <時速標準> 好了 :em01:  :em01: 
	引用:
	
	
		
			
				下面引用由小樂在 2006/07/07 00:26pm 發表的內容: 
超過要罰錢... 
那開不到最低速限(就是塞車時)是不是可以退錢啊..?
			
		 | 
	
	
 這個好笑!!!  :em01:  :em01:  :em01: 
那我以前開 March 應該可以退不少錢了  :em04:  :em03:  :em04:  :em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