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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子越來越賊 要小心這種車喔\
個人就事論事 沒有其他觀點 和大家聊天而已
警察就是停放在路肩違規執勤啊
我只是認為國道警察在執勤時也應該遵守規定
1.執勤時打開警示燈
2.非巡邏時停放在高速公路警車停車格內
3.有國道警察的標誌才能執勤
如果他還配合警察出來攔停
請問我是該停車還是不停
我是覺得台灣真的是法令太嚴格 執法卻太鬆
高速公路只限時速100公里
卻默認開車的駕駛可以開到110公里
( 電視節目裡採訪的國道警察說的 )
看起來好像很有人情味
但我朋友中山高109被攔是違規嗎?
" 警察有權放寬十公里嗎? "
所以我個人認為台灣真的是警察國家
酒測臨檢是很好的政策
但可以封路來抓嗎
尤其台北市晚上封四線到來抓
對一些路過民眾還要降車窗 吹氣 也不合理啊
大法官對臨檢的解釋是:
汽車在行進間有不正當的操縱方向 如急加速 減速 蛇行 亂鳴喇叭 才得以臨檢
我自己酒駕被抓3次
都是警察先在遠處觀察我從夜店出來後
跟蹤我然後然後酒測
我就很心甘情願 ( 雖然心很痛 )
但我看到封路酒測就心理很不是滋味
台北市還有在下閘道處臨檢的喔
先進國家是法令訂的合情合理較鬆有顧人權 但執法嚴格不寬鬆
限速較高 但超速一被抓到 還要坐飛機回管轄法院出庭
(電影情節裡常有 主角在看到警察攔停時還會說一聲 shit)
以上只是針對這張警察違規執勤所提出的見解
還請認識我的警察朋友包涵
( 套件不能因此賣我更貴喔 )
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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