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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投票結果: 高速公路內線超車道行駛最高速限110KM~可以不管其他欲超車的車輛嗎?
不用理會 29 13.43%
應須禮讓 187 86.57%
投票者: 216. 您不可以參加此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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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2-15, 01:19 AM   #1
真愛玩
正式會員
 
真愛玩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10-05-17
住址: 台北縣永和市
文章: 111
精華: 0
車型: E39 528
要怪只能怪生在台灣
管你在超車道還是非超車道
超速就是不對
追撞前車就是不對
為什麼你違規卻要守法的讓你
那乾脆大家通通開裝甲車
反正內線是超車道嘛
看到內線龜速的通通告過不是更爽
公路上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才是大家平安回家的路
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的
而不是你要開快慢的就要讓你
你開好車爛車就要讓你
想快又要大家讓就去開救護車
而不是在公路上欺負一些守法的老百性
喝醉酒的要沒喝的讓
闖紅燈的要綠燈的讓
開車的要走斑馬線的讓
超速的要速限內的讓
這世界到底怎麼回事
怎麼變的沒有人要守法講道理了




此篇文章於 2011-02-15 01:30 AM 被 真愛玩 編輯。
真愛玩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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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2-15, 06:50 AM   #2
飛天德
正式會員
 
飛天德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05-04-14
文章: 695
精華: 0
車型: E46 ?3
引用:
作者: 真愛玩 查看文章
要怪只能怪生在台灣
管你在超車道還是非超車道
超速就是不對
追撞前車就是不對
為什麼你違規卻要守法的讓你
那乾脆大家通通開裝甲車
反正內線是超車道嘛
看到內線龜速的通通告過不是更爽
公路上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才是大家平安回家的路
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的
而不是你要開快慢的就要讓你
你開好車爛車就要讓你
想快又要大家讓就去開救護車
而不是在公路上欺負一些守法的老百性
喝醉酒的要沒喝的讓
闖紅燈的要綠燈的讓
開車的要走斑馬線的讓
超速的要速限內的讓
這世界到底怎麼回事
怎麼變的沒有人要守法講道理了
你太偏激嚕~
這只是公德心的問題
開慢開中外線沒人會去趕你
為何非走內線呢?
飛天德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5, 12:57 PM   #3
真愛玩
正式會員
 
真愛玩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10-05-17
住址: 台北縣永和市
文章: 111
精華: 0
車型: E39 528
引用:
作者: 飛天德 查看文章
你太偏激嚕~
這只是公德心的問題
開慢開中外線沒人會去趕你
為何非走內線呢?

這位德哥不是我偏激也不是沒公德心
我也沒有一直佔著內線不讓
只是高速公路速限規定就是110+10
就事論事超速就已經不對在先了
怎麼還可以理直氣壯要求守法的人讓他違規ㄋ
當你開到200當然會覺得開120的人龜速阿
超速會被開單.龜速在內線也是會被開單的
今天我特地打電話到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求證
網址及電話在官網內如下(歡迎各位車友查證)
http://www.hpb.gov.tw/fox/front/bin/home.phtml
今天若有一台開120在內線.他並沒有違法.是可以不用讓的
內線在不影響別人情況之下.本來就可以以最高速限行駛
不要又跟我說他影響了超速的車
我也去翻了相關法規.法規如下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8條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
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
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
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
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註:一般車輛速限每小時100及110公里處,總重20公噸以上大貨車之速限均為90公里。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必要時得不受車
道使用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第9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十一、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第10條 汽車在行駛途中,除遇特殊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驟然減速或在車道中臨時停車或停車。

更多相關法規在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PCode=K0040019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12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
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
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限速100,開112已達取締標準,或者低於最低速限

都是違反依第33條第1項第1款罰$3000

超車後,未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致堵塞超車道,罰$6000

高速公路需要大家互相禮讓
但絕對不是守法的禮讓超速的
真愛玩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6, 03:21 AM   #4
syc0527
正式會員
 
註冊日期: 2007-11-12
住址: 桃園
文章: 51
精華: 0
引用:
作者: 真愛玩 查看文章
這位德哥不是我偏激也不是沒公德心
我也沒有一直佔著內線不讓
只是高速公路速限規定就是110+10
就事論事超速就已經不對在先了
怎麼還可以理直氣壯要求守法的人讓他違規ㄋ
當你開到200當然會覺得開120的人龜速阿
超速會被開單.龜速在內線也是會被開單的
今天我特地打電話到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求證
網址及電話在官網內如下(歡迎各位車友查證)
http://www.hpb.gov.tw/fox/front/bin/home.phtml
今天若有一台開120在內線.他並沒有違法.是可以不用讓的
內線在不影響別人情況之下.本來就可以以最高速限行駛
不要又跟我說他影響了超速的車
我也去翻了相關法規.法規如下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8條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
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
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
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
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註:一般車輛速限每小時100及110公里處,總重20公噸以上大貨車之速限均為90公里。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必要時得不受車
道使用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第9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十一、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第10條 汽車在行駛途中,除遇特殊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驟然減速或在車道中臨時停車或停車。

更多相關法規在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PCode=K0040019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12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
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
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限速100,開112已達取締標準,或者低於最低速限

都是違反依第33條第1項第1款罰$3000

超車後,未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致堵塞超車道,罰$6000

高速公路需要大家互相禮讓
但絕對不是守法的禮讓超速的

你110+10不也是超速?

規定110就是110
多10%

只是執法寬限

比如大家都知道在捷運等等地方搭手扶梯
靜止不動的人應該是要站手扶梯右邊
留左邊給
趕時間的人快速通過(超車道)
但你就是硬要在左邊
慢慢走
你說你有再走阿
不是靜止的ㄚ

就是不管你後面是否有比你急的人
他是用跑的卻是硬被你堵在你後面
讓一下會如何?
或許他真的有急事ㄚ
違不違規
是他的事
若是你旁邊慢車道~沒車
就讓一下吧!
畢竟這是超車道

我去過泰國
泰國人開車真的是沒話說
超車完後一定退出超車道
在台灣我常常就是會見到
明明右側沒車
他也是硬要霸佔住超車道
或是右側車時速110+10
他也是以時速110+10
兩台車並行
後面卻是堵了一排車
你自己想想吧!
讓一下有這麼難嗎
所謂~~讓
就是有人比你快
至於違規?
與你何干?
你的碼表就一定準嗎?
syc0527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6, 12:48 PM   #5
真愛玩
正式會員
 
真愛玩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10-05-17
住址: 台北縣永和市
文章: 111
精華: 0
車型: E39 528
引用:
作者: syc0527 查看文章
你110+10不也是超速?

規定110就是110
多10%

只是執法寬限

比如大家都知道在捷運等等地方搭手扶梯
靜止不動的人應該是要站手扶梯右邊
留左邊給
趕時間的人快速通過(超車道)
但你就是硬要在左邊
慢慢走
你說你有再走阿
不是靜止的ㄚ

就是不管你後面是否有比你急的人
他是用跑的卻是硬被你堵在你後面
讓一下會如何?
或許他真的有急事ㄚ
違不違規
是他的事
若是你旁邊慢車道~沒車
就讓一下吧!
畢竟這是超車道

我去過泰國
泰國人開車真的是沒話說
超車完後一定退出超車道
在台灣我常常就是會見到
明明右側沒車
他也是硬要霸佔住超車道
或是右側車時速110+10
他也是以時速110+10
兩台車並行
後面卻是堵了一排車
你自己想想吧!
讓一下有這麼難嗎
所謂~~讓
就是有人比你快
至於違規?
與你何干?
你的碼表就一定準嗎?
你是哪裡看到我說我不讓了
對阿違規與我何干
那人家依法可以使用內車道
那他不讓與你何干
人家碼表不準
你的就準了是不是

還有捷運搭手扶梯
早就取消留左邊的人了
請你多看看電視好嗎
就是趕時間的人撞到右邊靜止的人
結果大家摔下手扶踢
開車你要趕投胎你家的事
不要想要求守法的人怎樣
不守法還想要求像國外一樣
既然大家都要不守法
那還要法律幹嘛
大家都要違法的話
我也可以說我精子趕時間
小姐你借我插2下阿
反正我趕時間嘛
小姐你就讓2下吧
這問題若不依法規就已經演變成口水戰了
再講下去也沒有任何意義
只希望哪一天你們在內線道被超車的a到了
你們還能堅持內線是超車道所以對方沒錯這個理念
到時候也不需要叫警察來
反正內線道就是超車道你被a到就是該死

此篇文章於 2011-02-16 01:25 PM 被 真愛玩 編輯。
真愛玩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6, 01:04 PM   #6
itr436
正式會員
 
註冊日期: 2010-10-13
住址: 中壢
文章: 53
精華: 0
車型: 335
贊助: 未贊助
這個問題沒有一定的每標準和法規,小弟我住在加拿大10年,每當跑高速公路時,如果內線有很快的車過來,大家一定都會讓,連在美國開車時也是,這也許以經是駕駛人的一個習貫和道德了,也是一種保護自已安全的一種方法,因為如果後方的車剎不下來,那你不就完了。有人不要命,是他家的事,不怕罰單貴,也是他家的事,但保護自身安全才是重要的。忍一時風平讓靜,退一步海闊天空吧。
itr436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6, 03:46 PM   #7
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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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7-11-13
住址: TAICHUNG
文章: 3,403
精華: 0
車型: E46 M3
引用:
作者: itr436 查看文章
這個問題沒有一定的每標準和法規,小弟我住在加拿大10年,每當跑高速公路時,如果內線有很快的車過來,大家一定都會讓,連在美國開車時也是,這也許以經是駕駛人的一個習貫和道德了,也是一種保護自已安全的一種方法,因為如果後方的車剎不下來,那你不就完了。有人不要命,是他家的事,不怕罰單貴,也是他家的事,但保護自身安全才是重要的。忍一時風平讓靜,退一步海闊天空吧。
+1
白馬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6, 04:08 PM   #8
syc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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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7-11-12
住址: 桃園
文章: 51
精華: 0
引用:
作者: itr436 查看文章
這個問題沒有一定的每標準和法規,小弟我住在加拿大10年,每當跑高速公路時,如果內線有很快的車過來,大家一定都會讓,連在美國開車時也是,這也許以經是駕駛人的一個習貫和道德了,也是一種保護自已安全的一種方法,因為如果後方的車剎不下來,那你不就完了。有人不要命,是他家的事,不怕罰單貴,也是他家的事,但保護自身安全才是重要的。忍一時風平讓靜,退一步海闊天空吧。
以最高限速長時間滯留在超車道
其實很危險的
若是對向車道有車失控衝破中間分隔島撞過來
一定來不及反應的

真大你說的~

(因為沒喝酒的要禮讓喝酒的
行人過馬路要禮讓開車的
沒超速的要禮讓趕著投胎的
拿刀的要禮讓拿槍的
這在台灣已經是常態了)


以上問題
法律上的規定是不需禮讓

但是~~但是~~~實際上~~誰敢?
個人認知
這並非是台灣才僅有的常態
而是基本的生命安全自保之道

請問真大以上問題
你的選擇呢?讓與不讓?


但這並非是台灣的常態
而是攸關自己
生命安全的選項

題目
高速公路內線超車道行駛最高速限110KM~可以不管其他欲超車的車輛嗎?
法律上沒有規定要禮讓~
所以若不怕危險~你有權可以不予禮讓!
若有發生事故後可以找警察處理~

題目
沒喝酒的要禮讓喝酒的?
法律上沒有規定要禮讓~
所以若不怕危險~你有權可以不予禮讓!
若有發生事故後可以找警察處理~

題目
行人過馬路要禮讓開車的?
法律上沒有規定要禮讓~
所以若不怕危險~你有權可以不予禮讓!
若有發生事故後可以找警察處理~

題目
沒超速的要禮讓趕著投胎的?
法律上沒有規定要禮讓~
所以若不怕危險~你有權可以不予禮讓!
若有發生事故後可以找警察處理~
~

題目
拿刀的要禮讓拿槍的?
法律上沒有規定要禮讓~
所以若不怕危險~你有權可以不予禮讓!
若有發生事故後可以找警察處理~

禮不禮讓~
法律規定歸法律
但實際上自己要去衡量
各位大大不覺得嗎?
往往
書本上教的與實際出社會後碰到的卻不一樣?
若真的完全按書本去操作
可能結局會很慘
書本教的往往是~理想
生活上卻往往是~現實


生命是自己的
若是我的孩子或家人
以上問題
我都會希望他們禮讓
因為讓一步~~~海闊天空

此篇文章於 2011-02-16 04:52 PM 被 syc0527 編輯。 原因: 有錯誤
syc0527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2-16, 03:32 PM   #9
syc0527
正式會員
 
註冊日期: 2007-11-12
住址: 桃園
文章: 51
精華: 0
引用:
作者: 真愛玩 查看文章
你是哪裡看到我說我不讓了
對阿違規與我何干
那人家依法可以使用內車道
那他不讓與你何干
人家碼表不準
你的就準了是不是

還有捷運搭手扶梯
早就取消留左邊的人了
請你多看看電視好嗎
就是趕時間的人撞到右邊靜止的人
結果大家摔下手扶踢
開車你要趕投胎你家的事
不要想要求守法的人怎樣
不守法還想要求像國外一樣
既然大家都要不守法
那還要法律幹嘛
大家都要違法的話
我也可以說我精子趕時間
小姐你借我插2下阿
反正我趕時間嘛
小姐你就讓2下吧
這問題若不依法規就已經演變成口水戰了
再講下去也沒有任何意義
只希望哪一天你們在內線道被超車的a到了
你們還能堅持內線是超車道所以對方沒錯這個理念
到時候也不需要叫警察來
反正內線道就是超車道你被a到就是該死
若是你的精子趕時間
要插2下或兩百下
與我無關
你爽就好
因為插過
後果自負
超速也是一樣
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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