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小樂
有會員跟你買二條輪胎...
匯了款後,你說要拿去寄..
過5天你的電話就不通了..
用站上的短訊給你,你也沒回.
希望你明天以前出面說明,如果等不到你的回應..
我將提供你的登錄資料
給該會員做為報案依據.
因為已經是構成詐欺罪。
所謂詐欺罪依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及第二項之規定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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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們說的新竹小楊是0911-***-**2這個人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