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新聞是一年前所問.過一年了才回復.且直接上新聞..此刑事案件.雖經不起訴確定..但目前此案.法務部.跟最高法院檢察總長.看過相關資料.己發函給雲林地檢署的檢察長.要求進行調查.且需報告回復...目前由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接手..我己收到回文..原檢察官目前會被以瀆職罪調查.相關資料正本也都在檢察總長那...重點是不管官司如何.也都不關大家的事..李日隆害我被扣牌三個月.是事實.請大家將心比心.若你們自己的愛車.被扣大牌三個月. 對方拒不處理.還四處散佈謠言.惡言相向.恐嚇樣樣來.若你們自己遇到.
你們做何感想..做錯事..要求道歉處理.天經地義.有這麼難理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