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一生「搭帳篷」 被通報性騷擾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17/78/25s9o.html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5/17 04:11"
〔記者徐夏蓮�台中報導〕國一男生褲襠「搭帳篷」,女同學看到後自覺受辱,哭了出來;小四男生打鬧,踢到對方下體,這些算不算性騷擾?台中市政府家暴中心接連接獲學校2起性騷擾通報,皆未成案,懷疑是一起性侵學生案,校長因通報不力被告,產生「杯弓蛇影」效應!
一名國一男學生上課時褲襠「搭帳篷」,他覺得很尷尬,下課後坐在原位不敢動,其他同學發現異狀,大家起鬨訕笑,他窘到不行,隔壁座女同學看到對方褲襠處突起,自覺受辱、氣得大哭,沒想到校方竟以性騷擾通報。
由於男同學根本沒有性騷擾女同學意圖,自己也不知道為何會這樣,該案最後並未構成性騷擾,女學生家長也沒有異議。
另一起是2名小四男生下課時嬉鬧,其中一名不小心踢到對方下體,被踢到的同學痛得哭出來,校方竟以性騷擾通報到家暴中心,社工訪視發現,小男生根本沒有性騷擾意圖,也不成案。
台中市政府社會處社工科長侯淑茹指出,上述案例中,由於小男生正值青春期,可能還不知道當有生理反應時,應如何避免尷尬,小女生則需要更多的性教育課程。
性騷擾防治法對「性騷擾」定義,是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