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相愛而在一起的兩個人....一樣是兩個人~~兩個個體ㄚ!!
如果一定要合而為一...肯定是有一方委屈求全...
假使走到分開的一步才能解決也太殘酷...
又在愛情學分上學到了一些~~
感謝分享!! :em03:  :em03: 
	引用:
	
	
		| 下面引用由橘子在 2006/03/13 10:53pm 發表的內容: 我的情況剛好和這篇文章相反,
 唉~~我是太有自己的空間,太有自己的生活,搞到後來....
 也不見得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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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根本是無限制空間了吧.... :em06:  :em06: 小心又被禁足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