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esgood
不能執法!立法有何用?反正一人反對,其他眾人死好..所以"都更法"就修為只蓋同意就好,這樣開始這些崎零地就無法拿翹,建設公司早就被這些煩死,就因為連1坪不到或幾坪就要花數十~幾百倍價格(要建商買下),要不然怎麼會有人專收崎零地!因為沒這"角"整片建地的建照無法核發開始蓋!這同情"王家"的人,難道沒看到更多家庭在哭泣!反正大家將來會看到很多大樓缺一角或中間少一塊的建築物會大量出現。然後大家又再來討論為何不"強制"問題!
當年立法就是避免建商不理會這些小地主(旁邊蓋了,這地將來就無法起造或利用)才修成現在這樣,也怕小地主拿翹,才又設了絕對多數決,建商要提出訴訟須將總價提存至法院及收購或很高比率同意書。原來立法就是相互制衡,可惜公權執行力不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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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將心比心...如果我們自己家族在同一塊土地上住了百年..尚又不缺錢的情況下為何要搬?
王家的案子..當初都更計畫還沒通過就先發建照??還預售光了..
都更跟容積率轉移的事後問題差不多..這都是當初立法時保護商人的利益使然..
不然...前一陣子炒的沸沸揚揚的信義豪宅中庭及其地下停車場(公共空間)一般小老百姓為何還不能進入..
少一角或缺一丁..這是見證民主社會的結果..這種問題在美國多的是..只有在中國或共產國家才看不到...
王家情況不說..一般都更的丁子戶是必然的..自己家的土地或房子又沒放在便利商店販售..為何你想買我就一定要賣..
一個問題或一間房子可以用很多的角度來看..商業.利益.整體.藝術..或許是大家需要多保留及思考的心情看待..如同台中的彩虹眷村..